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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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阜新新民金矿100%股权转让项目完成〈框架协议〉签约

2019-09-24 710

9月23日下午,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队公司)与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山楼公司)在排山楼公司完成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阜新新民金矿(以下简称新民金矿)100%股权转让项目的《框架协议》签约。

在参会嘉宾的见证下,四队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姬富平,排山楼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苑兴伟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

新民金矿股权整体转让项目(简称项目)于2018年3月启动。在双方的不懈努力下,以股权转让为目的重新编制了《阜新新民金矿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阜新新民金矿采矿权、探矿权评估报告》、《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阜新新民金矿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并先后通过审计处、产权处核准、备案。

此次四队公司与排山楼公司签订100%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是项目取得的重大实质成果,是四队公司党总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地的重要体现,新民金矿项目开启了四队公司与排山楼公司合作的新局面,为双方进一步探索资源合作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队公司副总经理、新民金矿总经理许保栋、相关部门负责人、排山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签约仪式。(文/于越)

四队公司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姬富平与排山楼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苑兴伟进行签约

四队公司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姬富平讲话

新民金矿100%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圆满结束合影留念